信件标题: | 扶贫搬迁的政策条件到底是什么 |
提交时间: | 2017-09-12 |
信件内容: | 尊敬的县长,您好! 我家住在木王镇长坪村一组,我叫刘飞,现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。我家于2016年申请了贫困户集中搬迁点的房子,并且交了5000元的押金,但是在今天,我听我妈妈说我家竟不具备可以申请的条件,取消了我家的名额。我想知道为什么,而且前期为什么说可以,并且报备了? 我家如今的土胚房是在2001年左右修建,起初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我的学习,从深山老林搬至山腰。如今房子老化严重,房间地板常年沁水,屋内潮湿阴暗,蛇虫鼠蚁肆虐。我父亲刘助燕,今年56岁,文盲,残疾。在他岁时在矿上受伤严重。如今右臂上的钢板11年还未取出,每逢阴雨天,疼痛难忍,身为人子,看着父亲的情况,实在无能,难受,惭愧。我父亲年龄愈大,更不能找着比较轻快工作,实在是压榨我父亲的身体机能。我希望能够听到党的声音,感受到党的领导。 此致。 |
回复部门: | 电子政务中心 |
回复时间: | 2017-12-11 |
回复内容: | 承办单位:木王镇 回复情况:您好,非常感谢你的来访。对于你反映的申请搬迁取消的问题,现做如下答复: 1.根据你户要求,在2016年时申报了我镇坪胜上湾三期集中搬迁,并交付了5000元保证金。 2.在2017年时你户向村委会申请进行危房改造,村委会根据镇统一安排,发放了无房改造红瓦2000块,现你户改造已完成。 3.根据县级要求,危房改造政策和移民搬迁政策不能同时享受,故村委会取消了你户移民搬迁政策,并退还了5000元保证金。 再次感谢你的来访,谢谢! |